多功能显微支撑喉镜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1050040号
结构及组成
由支撑架、连接桥、压舌板、下颌压舌板、颊部撑开器、憩室镜、喉部撑开器、吸引管、导光引导装置、多用途导光夹、胸托等组成。产品与人体接触部所用材料应符合YY/T0294.1-2005标准的规定。产品中的喉部撑开器、压舌板、憩室镜的柄部齿条部位机构应经热处理,其硬度应为HRC35~HRC46。产品表面粗糙度:喉部撑开器、颊部撑开器、压舌板、憩室镜、吸引管表面粗糙度Ra值应≤0.6μm,支架、调节机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8μm,其余部件表面粗糙度Ra值应≤1.6μm。电镀要求和耐腐蚀性能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适用范围
供外科医生对人体口腔、咽喉(舌根部)、扁桃体、声带、上食道(憩室)进行检查和实施手术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