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离器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1100001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20Cr13或30Cr13等材料制造,应符合YY/T0294.1-2005的规定。产品按头部可分为双头(带钩)、单头、侧头、弯、微弯、叶形、球头、圆头、铲形、枪(直)形、带吸引等形式。产品表面应光滑、圆整,表面不得有毛刺、飞边、污渍、裂纹等缺陷;表面若经抛光处理,其表面粗糙度Ra值应≤1.6μm。产品的硬度应≥200HV。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适用范围
产品主要供外科手术时剥离或分离粘膜、骨膜等组织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