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牵引器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1260079号
结构及组成
牵引器主要由支架(吊钩)、夹板、棘轮、拉杆、拉绳等组成。牵引器的外表要圆整清洁,不能有毛刺、锋棱和锈蚀等缺陷。牵引器的工作行程应不小于300mm。牵引器的最大牵引力用于腰椎牵引时应不小于500N,用于颈椎牵引时应不小于250N。复位及操作拉绳工作拉力应不大于100N。腰椎牵引套应能承受500N,颈椎牵引套应能承受250N的工作拉力而不发生断裂现象。
适用范围
产品用于各类颈椎病、腰椎病等患者的牵引治疗。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