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镜手术器械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220747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气腹针、带锁型手术钳、自锁型手术钳、不带锁型手术钳、腹腔穿刺器、冲吸器、扩张器组成。产品与患者接触部分应采用符合YY/T0294.1-2005规定的不锈钢材料制成。产品钳头应经热处理,硬度为HRC42~HRC54,同一器械的硬度相差不大于HRC4;产品插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0.8微米,其余部分不大于6.3微米;产品应能达到YY/T0149-2006中沸水试验法b级的规定。
适用范围
产品与腹腔镜配套,供临床施行腹腔镜手术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