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Y系列医用变压吸附式制氧设备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540026号
型号规格
LFY-1A、LFY-2.5A、LFY-4A、LFY-5A、LFY-9A、LFY-10A、LFY-15A、LFY-20A、LFY-30A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空气压缩机、空气冷干机、空气过滤器、储气罐、分子筛吸附分离装置、控制装置、氧气浓度检测装置、氧气流量计量装置、储氧罐和产品气过滤器组成。制氧设备开机30min,其氧产量应达到设计要求;氧浓度应≥90%(V/V),水分含量(露点)应≤-43℃,二氧化碳含量、一氧化碳含量、气态酸性物质和碱性物质、臭氧及其它气态氧化物应符合GB8982-1998的要求,固体物质粒径应≤10μm,固体物质含量应≤0.5mg/m3,并应无异味;噪声应不大于80dB(A);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