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复苏(器)囊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540718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主要由面罩、鱼嘴阀、送气阀(含限压阀)、气囊和集气袋(含空氧混合器)组成。产品输出压力:I型、II型:6 kPa±20%,III型:大于16kPa并小于37kPa;完全挤压皮囊时,产品输出潮气量:I型:150 ml±20%,II型:250 ml±20%,III型:1200ml±20%;产品与皮肤直接接触材料为硅橡胶,无皮肤刺激,无迟发型超敏反应,细胞毒性不大于1级。
适用范围
产品主要供婴儿(I型、II型)或成人(III型)窒息、呼吸障碍时进行呼吸复苏抢救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