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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金属支架可摘义齿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30059号
注册证编号
台州市黄岩亚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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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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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铸造金属支架可摘义齿
管理类别
2
型号规格
Ⅰ型、Ⅱ型、Ⅲ型
结构及组成
由金属支架、义齿(包括烤瓷牙、钢牙和树脂牙等)和造牙粉等材料单独或共同加工而成的。可摘义齿根据患者的症状特征常分为三类:全口可摘义齿(Ⅰ型)、铸造金属支架(Ⅱ型)和局部可摘义齿(Ⅲ型)。Ⅰ型主要针对全口牙列缺失患者制作的,主要由树脂牙和基托聚合物加工而成;Ⅱ型主要针对牙列缺失患者需作支撑而制作的,主要由金属合金铸造加工而成;Ⅲ型主要针对牙列缺损患者制作的,制作方法主要有弯制法和铸造法,本品主要是在Ⅱ型的基础上增加了义齿(包括瓷牙和树脂牙)造牙粉材料复合加工而成。产品的外观光滑、有光泽;金属材料的硬度应不小于150HV;金属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0.025μm;耐急冷急热试验时不出现裂痕;树脂牙与基托联结处能承受15N压力不断裂;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适用范围
铸造金属支架可摘义齿主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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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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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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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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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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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2009.02.10
有效期至
2013.02.09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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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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