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修复体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30715号
型号规格
DG-1型、DG-2型、LQ-1型、LQ-2型
结构及组成
DG-1型、LQ-1型由合金和瓷粉组成,DG-2型、LQ-2型采用合金经铸造加工而成。产品金属部分的维氏硬度应不小于220Hv;产品的外观光滑、有光泽;表面粗糙度Ra≤0.025μm;耐急冷急热试验时不出现裂痕;所采用主要原材料必须为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适用范围
固定修复体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