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敷贴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40620号
型号规格
型号:A系列、B系列、C系列;规格尺寸(单位:cm):4.4×4.4、5×5、5×5.7、5.4×6.4、6×7、6×9、7×8.5、7.5×7.5、7×10、8×9、8.5×10.5、9×10、9×12、9×15、9×20、9×25、9×30、9×35、9×40、10×10、10×11.5、10×12、10×15、10×20、10×25、10×30、10×35、10×40、11.5×12、15×15、15×20。
结构及组成
无菌敷贴由基材、隔离纸(膜)或加吸水垫组成,根据基材的不同及有无吸水垫的不同分为:A型、B型和C型。A型产品由聚氨酯(PU)复合膜或无纺布基材、胶粘层、离心纸(膜)组成;B型产品由聚氨酯(PU)复合膜基材、胶粘层、吸水垫、离心纸(膜)组成;C型产品由无纺布基材、胶粘层、吸水垫、离心纸(膜)组成或单独由吸水垫组成。吸水垫的饱和吸水倍率应大于5倍;敷贴的180°剥离强度不低于0.8N/?;敷贴的持粘性应不大于2.5?;敷贴应无皮肤刺激;敷贴应无迟发型致敏反应;敷贴的细胞毒性应不大于1级;敷贴应无菌;敷贴采用环氧乙烷灭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解析10天后,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适用范围
适用于清创后的外伤、术后创口作敷贴用,也可用于静脉输液导管的固定。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