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无菌换药包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60243号
型号规格
吸塑Ⅰ、注射Ⅰ、吸塑Ⅱ、注射Ⅱ、吸塑Ⅲ、注射Ⅲ、Ⅳ、V、O
结构及组成
产品全套配置由医用托盘、镊子、医用薄膜手套、治疗巾、孔巾、碘伏消毒棉球、医用棉球、医用纱布块、包布组成。各型号具体配置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规定。产品应无皮肤刺激,无迟发型超敏反应,细胞毒性应不大于一级;产品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放置两周后,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