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麻醉气路过滤器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60550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聚丙烯等医用塑料制成。产品除规定的开口外,其余部位应有良好的密封性;产品对0.3μm以上的悬浮粒子的过滤率应≥95%;产品应有良好的抗跌性;在10L/min的流量下,产品的气道阻力应不大于0.3Kpa;产品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ug/g。
适用范围
产品主要供麻醉呼吸管道过滤麻醉气体时配套使用,用于对患者麻醉时过滤麻醉气体中的微粒及细菌。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