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胃管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60643号
型号规格
8Fr、10Fr、12Fr、14Fr、16Fr、18Fr、20Fr
结构及组成
一次性使用胃管主要由导管、导管头端、侧孔、锥形接头组成。产品外观应光滑、清洁,连接应牢固,胃管内腔通入100Kpa气压持续5s应不泄漏;产品细胞毒性应不大于1级,无刺激反应和致敏反应;产品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ug/g。
适用范围
一次性使用胃管主要供临床病人向胃内作胃肠减压、胃部冲洗、给药和营养灌注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