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喉罩气管导管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60661号
结构及组成
单腔型喉罩由套囊(气囊)通气主管(气道导管)、15mm接头(导管接头)、充气管、指示气囊(指示囊泡)和止逆阀(单项阀)组成;双腔型套囊(气囊)通气主管(气道导管)、15mm接头(导管接头)、充气管、指示气囊(指示囊泡)和止逆阀(单项阀)、引流导管、引流导管出口、牙垫组成。产品外观应光滑、洁净;通气主管与各连接件间能承受(20±2)N的静态纵向拉力,持续15S,各连接处不得脱落;接头与主管间能承受(20±2)N的静态纵向拉力,持续10S,连接处不得脱落;罩囊、指示气囊与侧管间能承受(5±0.5)N的静态纵向拉力,持续10S,连接处不得脱落。喉罩细胞毒性应不大于Ⅰ级,无致敏反应和口腔黏膜刺激反应。产品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应不大于10ug/g。
适用范围
主要供医护人员在手术室给病人麻醉时或在急诊科、ICU病房对病人进行急救复苏时使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