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缝合针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010556号
型号规格
一次性使用无菌缝合针(医用圆普通孔、医用三角普通孔、套针)、普通缝合针(医用圆普通孔、医用三角普通孔、套针);具体规格详见附表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符合YB/T5219规定的4Cr13不锈钢材料制成。产品以无菌(无菌型)和非无菌(普通型)两种状态提供。缝合针经处理后,其硬度应不小于520HV0.2;其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0.8μm;产品穿刺力、弹性、韧性、针尖强度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的要求:无菌型产品应无菌,若采用EO灭菌,EO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