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子宫切除器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120447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切割刀具、闭孔管、电动装置、控制箱及抓钳组成,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由0Cr18Ni9和3Cr13不锈钢材料制成。切割刀具与电动装置间应配合良好,装卸方便,卡锁可靠,切割刀具距离机头6mm处径向跳动应不大于0.20mm;产品各组成部件的表面粗糙度Ra为:刀管、闭孔管、钳头0.20μm,接头、电动装置、钳柄1.6μm,刀管头部3.2μm;产品在常规条件下经药物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377HV0.2;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在内窥镜直视下与抓钳配套供子宫手术时作切割组织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