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内窥镜标本取物袋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220009号
结构及组成
取物袋主要由套管、张开装置、结扎绳、纳物袋组成。取物袋套管由套杆1、套杆2和套杆3嵌套成一体,套管由聚碳酸酯(PC)制成;张开装置由1Cr17Ni7不锈钢制成;纳物袋由热塑性聚氨酯(TPU)制成。取物袋杆套应光滑、均匀、无空泡,无毛刺,无明显突疱;套杆内壁通畅、无卡滞;取物袋的结扎绳应能承受不小于20N的拉力,纳物袋的焊接处应能承受不小于10N的拉力不脱开。取物袋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出厂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10ug/g。细胞毒性反应不大于I级,无皮内刺激反应、无致敏性。取物袋应无菌
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临床微创手术收集标本并取出体外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