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腔镜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220132号
型号规格
GQ-II、GQ-IV、GQ-IVA、GQ-V、GQ-VA、GQ-VB、GQ-Ⅵ、SL-III、SL-IV、YS-II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镜体、镜鞘、操作器、导光束、软性手术器械和附件六部分组成。成像应清晰,视场边缘应圆整,视场内不得有影响观察的划痕、麻点及附着物等疵病;通过内窥镜观察,在工作距离20mm处观察,照明光斑应充满视场;宫腔镜应密封良好,经密封试验后,应无成像模糊等现象;与医用电气设备互连使用的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标准附录A的要求。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