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弹道碎石镜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220133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内窥镜、镜鞘、导光束和手术器械四部分组成。产品主要性能:成像应清晰,视场边缘应圆整,视场内不得有影响观察的划痕、麻点及附着物等疵病;接通冷光源,在物距为20mm处观察,照明光斑应充满视场;膀胱弹道碎石镜应密封良好,经密封试验后,应无成像模糊等现象;与医用电气设备互连使用的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与气压弹道碎石机配合供经尿道施行弹道碎石手术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