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内窥镜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220210号
结构及组成
喉镜分可调焦喉内窥镜和不可调焦喉内窥镜两种。可调焦喉内窥镜是由镜体、目镜罩、光束接头、调焦机构和手柄组成产品;不可调焦喉内窥镜由镜体、目镜罩、光束接头和手柄组成。观察系统基本参数:视场角分50°、60°两种,视向角分70°、90°两种,放大率≥1X,分辨率(Φ8mm)≥9.92lp/mm,(Φ5mm)≥9.36lp/mm,照度>8000 lx;产品在常规条件下消毒或煮沸后,外表面应不低于YY/T 0149第五章中b级要求;产品与医用电气设备互联使用的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配合其它器械供喉部病变的诊断和治疗时检查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