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手术钳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220375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钳头、手柄、延长杆三部分组成。头部零件应采用YY/T0294.1-2005规定的B型不锈钢制造;手术剪的头部能向上向下或左右方向进行弯曲,弯曲角度≥25度,应轻松灵活;剪刀片零件经过热处理,硬度为40HRC-50HRC(或维氏硬度370HV0.2-510HV0.2);手术钳外表面为光亮或无光亮,粗糙度Ra不应大于0.8μm;手术钳外观应整洁光滑、轮廓清晰,闭合时唇头齿对合良好,不应有锋棱、毛刺、裂纹、污渍和异常变形缺陷。
适用范围
主要用于内窥镜手术,在手术中起到解剖、抓取、分离组织和血管作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