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制氧机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540676号
型号规格
BY-3、BY-3W、BY-4、BY-4W、BY-5、BY-5W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制氧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及外壳结构件组成,制氧系统包括进气过滤装置、无油空气压缩机、分子筛吸附分离装置、流量计、湿化瓶、吸氧管、雾化装置。产品在开机30min后,其输出的氧气浓度≥90%(V/V),氧气中的水分含量(露点)≤-43℃,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态酸和碱、臭氧及其他气态氧化物含量应符合GB8982的要求,无异味,固体物质粒度≤100?m,固体物质含量≤1mg/m3;氧气流量在流量计的量程范围内连续可调,误差不大于10%;湿化瓶输出口的供氧压力≥0.03MPa;产品的噪声不大于49dB(A)(制氧量4L/min及以下机型)、不大于55dB(A)(制氧量5L/min-12L/min机型)、不大于60dB(A)(制氧量13L/min-16L/min机型);具备雾化功能的产品,其5min雾化量应分别不小于1.0ml(制氧量4L/min及以下机型)、1.5ml(制氧量5L/min-12L/min机型) 和2.0ml(制氧量13L/min-16L/min机型);产品电气安全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