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瓷熔附金属冠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630182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由金属合金、烤瓷粉经烘结成型。产品的外观有光泽,无气孔,不应有锋棱、毛刺、斑痕、凹痕、裂痕、缺损等缺陷;合金应具有较高的强度,其硬度应在160HV-450HV范围内;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 急冷急热试验时不得出现裂痕;所用原材料为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
适用范围
产品主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