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修复体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630529号
型号规格
WJ-I-1型、WJ-II-1型、WJ-I-2型、WJ-II-2型
结构及组成
WJ-I-1型、WJ-II-1型由镍铬烤瓷合金和瓷粉组成,金属材料的维氏硬度应不小于220Hv;WJ-I-2型、WJ-II-2型由镍基组成,金属材料的维氏硬度应不小于120Hv。产品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气孔;急冷急热时不出现裂痕;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所用原材料应为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金属元素限定和生物性能指标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适用范围
固定修复体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