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麻醉呼吸机管路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660376号(更)
结构及组成
管路由螺纹管、病人接口、机器接口、气体采样口组成。管路接口符合YY1040.1-2003规定的22mm和15mm圆锥接头要求。管路在流量30L/min条件下,管路两端(病人接口与机器接口)压力差不应超过0.2kPa。管路连接牢固度在45N+2N的拉力下,接头不应与管路分离。管路的泄漏速率应不超过25mL/min。流量30L/min条件下,压力应不超过伸直时测量值的150%。管路的顺应性在6kPa压力下,不超过每米长度管路10mL/kPa。管路应无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
适用范围
供临床与麻醉机、呼吸机配套,建立人工气道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