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子宫切除器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120181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锯齿刀具、电动器和控制器组成。电动器的转速51r/min~201r/min,允差±10%;电动器在无切割下转动力矩应不小于15N.cm,转速允许下降20%;电动器的噪声不大于68dB(A);距刀管头端6mm,电动器径向跳动量不大于1.5mm;接触人体材料采用0Cr18Ni9不锈钢材料制造;电气安全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与腹腔镜配套,作切除子宫或子宫肌瘤组织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