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显示部件、喉镜片(摄像头、LED灯)、电源适配器组成。产品外壳表面应光滑,表面不得有细孔、裂纹和毛刺;喉镜部件之间连接灵活,不应发生卡阻现象;显示器前后旋转角度130°±10%,左右旋转角度270°±10%。产品无细胞毒性、无迟发型超敏反应、无口腔刺激。化学性能:无色透明、凭目视看不出异物;酸碱度(PH):与标准试验液的PH之差为2.0以下;重金属总含量:<5.0μg/mL;高锰酸钾还原性物质:与标准试验液的消耗量之差为2.0mL以下;蒸发残渣:<2.0mg。光学性能:观察视角:≥60°;分辨率(分辨力):≥3.72lp/mm,l=30mm;可分辨灰阶度:≥7阶;色彩还原:在显示器上观察标准色板,应能分辨标准色板上的6种颜色;光照度:≥200Lux,l=40mm;景深:5-100mm;照明光源和观察视场的重合性:在40mm处照明光斑应充满视场,无明显的亮暗分界线;成像质量:喉镜成像应清晰,视场边缘应圆整,在视场内不得有影响观察的划痕、麻点及附着物等疵病。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喉镜环境试验符合GB/T1471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