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窦镜成套手术器械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20667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鼻咬切钳、鼻窦剪、咬骨钳、鼻光学钳、息肉钳、锤骨器、粘膜刀、刮匙、剥离子、窦状导管、持镜架、吸引管、异物钳和活检钳组成。器械头部应采用YY/T 0294.1-2005和GB/T14975-2002标准规定的F号钢和1Cr18Ni9Ti材料制造。手术器械表面粗糙度Ra值:头部和杆部应不大
适用范围
产品与鼻窦镜配套,供鼻腔疾病检查和手术治疗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