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蒸治疗仪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60195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床体、控制柜、药槽、温度控制器、液位控制器、加热装置、液晶显示屏、主控制器组成。产品液体温度可调节范围为60℃~80℃,允差±5℃;产品具有液体超温保护装置,保护温度为设定温度+5℃;产品具有低水位报警装置;产品定时可在30min~60min范围内调节,误差±5%;产品最大熏蒸量应≥150ml/h;药槽容积≥800ml;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