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用吸引瓶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540051号
型号规格
A型、B型,1L、1.5L、2.5L、3L、5L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瓶体总成、调节阀总成、连接管组成。产品的正常工作范围为:-0.03MPa~-0.07MPa;负压压力可调;吸引液达到瓶体最大容量的-10%时,应能自动停止吸引;调节阀总成的密封性、快速插头与吸引系统终端快速插座的连接应密封良好;吸引瓶所有气路连通用的各连接管在正常工作压力状态下,均不得有被吸瘪现象。
适用范围
产品与医用中心吸引系统连接,供病人作吸脓、血、痰、分泌物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