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修复体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630381号
型号规格
总义齿修复体(又称全口修复体)(Ⅰ型)、铸造金属支架型修复体(Ⅱ型)和局部可摘型修复体(Ⅲ型)
结构及组成
产品采用取得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口腔材料制成。活动修复体(以下简称修复体)根据患者的症状特征常分为三种:总义齿修复体(又称全口修复体)(Ⅰ型)、铸造金属支架型修复体(Ⅱ型)和局部可摘型修复体(Ⅲ型)。Ⅰ型由树脂牙和造牙粉加工而成,主要针对全口牙列缺失
适用范围
本品主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