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修复体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630657号
型号规格
I-1型、I-2型、I-3型、II-1型、II-2型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具有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口腔材料制作。产品分两种:全口可摘义齿(II型)、局部可摘义齿(I型)。全口可摘义齿分为II-1和II-2型,II-1型由树脂牙、义齿基托聚合物加工而成,II-2型由树脂牙、义齿基托聚合物、牙科用钴铬钼铸造合金加工而成;局部可摘义齿分为
适用范围
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作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