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非织造纱布块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640442号
型号规格
5×5、7.5×7.5 、10×10 、10×20(无菌型和非无菌型)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一定比例的粘胶和涤纶经水刺法制成,分为无菌和非无菌两种形式。产品应无皮肤刺激反应,无细胞毒性,无致敏反应;非无菌产品的初始污染菌数应≤100cfu/g,不得检出致病菌;无菌型产品应无菌,经环氧乙烷灭菌后放置7天,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大于10mg/kg。
适用范围
供临床制作医用敷料及包扎伤口和吸附组织渗出液。
备注
2014年10月10日变更生产许可证生产地址,2015年2月12日办理注册证登记事项变更变更情况:生产地址由绍兴市袍江工业区越王路变更为绍兴市袍江工业区越王路347号。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