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呼吸道吸引导管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660344号
型号规格
I型、II-1型、II-2型、II-3型
结构及组成
I型吸引导管由吸引导管头、聚氯乙烯(PVC)导管组成;II型吸引导管由吸引导管头、聚氯乙烯导管及贮液瓶和盖(贮液囊)组成;吸引导管头、贮液瓶和贮液瓶盖采用丙烯晴-丁二烯-苯乙烯(ABS)制造;贮液囊采用聚乙烯(PE)制造。吸引导管、吸引导管头、贮液瓶及贮液瓶盖表面应光洁、无飞边、毛刺、污渍、裂纹、银丝等注塑加工缺陷。当将吸引导管的机器端连接于真空源时,堵住病人端和真空控制装置(如果有)在(23±2)度下施加40KPa(300mmHg)的负压15s,导管、贮液囊、贮液瓶应不发生扁瘪。吸引导管应无菌,无细胞毒性、无致敏性、无粘膜反应;产品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适用范围
I型产品供临床吸取病人呼吸道内的痰液、分泌物用;II型产品供临床吸取新生儿的口、鼻、咽喉内的羊水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