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组合吸痰管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660357号
型号规格
A1、A2、A3、A4、A5、A6、A7、A8、A9、A10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吸痰管、PE手套、方巾、纱布、配药器、医用棉球组成。吸痰管的吸引接头、负压控制器和杆身均采用无毒聚氯乙烯(PVC)或ABS材料制成,吸引导管、吸头管采用无毒聚氯乙烯制成。当将组合吸痰管中吸痰管的吸引导管的机器端连接于真空源时,堵住病人端和真空控制装置(
适用范围
产品主要用于呼吸道吸痰使用或用于清理口腔内痰液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