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手机、电器控制器、吸引刀具和脚踏控制器组成。接触人体部件由符合YY/T0294.1中的M号钢和GB/T1220中的Y12Cr13不锈钢制造。切割器最大输出转距应不小于15mN.m;切割器转速为无级调速,转动方向分正转、反转两种,正、反转各档转速误差不大于±10%;切割器应具有堵转限流保护功能,堵转保护转矩不大于55mN.m,此时转速应为0;刀具应采用不锈钢无毒材料制造,内刀头头端应经热处理,其硬度应不低于411HV0.2~535HV0.2;外刀头前端为钝头,外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0.4μm;手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吸引流量应不小于800mL/min;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