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夹钳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20104号
型号规格
B5111、B5112、B5121、B5122、B5211、B5212、B5221、B5222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钳头、手柄、延长杆三部分组成。钳头零件采用YY/T0294.1规定的医用不锈钢材料制造,与人体接触的其他零部件采用GB/T1220规定的1Cr13、2Cr13、3Cr13不锈钢材料制造;头部活动应自如,上下钳头对合良好,槽型钳头闭合时,长槽应正对,施夹钳开闭时应轻松灵活,无卡塞现象;应具备良好的弹性和牢固性;钳头零件经过热处理,维氏硬度377HV0.2~630HV0.2 或38HRC~50HRC;耐腐蚀性能应达到 YY/T0149中规定的沸水试验法b级要求;表面粗糙度无光亮部分应小于0.8μm,光亮部分应不大于0.4μm;产品与血管夹之间应配合良好,具有良好的夹持性能;钳头和手柄能在360度范围内转向自如、定位可靠。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