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镜手术器械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20117号
注册人住所
桐庐县江南镇凤鸣村、桐庐县县城樟青塘路8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冲吸器、分离钳、剪刀、钛夹钳、持针钳、活检钳、取石钳、胆囊造影钳、胆总管切开刀、扇形钳、生物夹钳、塑料夹钳、肺叶钳、组织抓取钳、气腹针、穿刺器(转换器)、打结推进器、打结钳组成。与人体接触的材料为05Cr17Ni4Cu4Nb、 P和C,05Cr17Ni4Cu4Nb的化学成份符合GB/T 1220-2007《不锈钢棒》的规定,P和C的化学成份符合YY/T 0294.1-2005《外科器械 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的规定.器械的外表面应光滑,杆和管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气腹针针杆硬度≥210HV0.2。穿刺针针头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30HV0.2~420HV0.2。分离钳、钛夹钳、持针钳、胆囊造影钳、活检钳、生物夹钳、塑料夹钳、肺叶钳、组织抓取钳、打结钳应经过热处理,其硬度为300HV0.2~600HV0.2。取石钳、扇形钳应经过热处理,其硬度为200HV0.2~400HV0.2。剪刀刀刃口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00HV0.2~600HV0.2。胆总管切开刀刀头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00HV0.2~600HV0.2。器械的耐腐蚀性能应能达到YY/T0149-2006中沸水试验法b级的规定。
适用范围
产品适用于施行腹腔镜手术时,钳取、冲洗、结扎腔内组织及夹持钛夹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