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旋转式内镜抓钳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20181号
注册人住所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280号
型号规格
E型(绝缘鳄口):AMHGFE2.4×600、AMHGFE2.4×1200、AMHGFE2.4×1800、AMHGFE2.4×2300、AMHGFE1.8×600、AMHGFE1.8×1200、AMHGFE1.8×1800、AMHGFE1.8×2300;F型(绝缘鼠齿):AMHGFF2.4×600、AMHGFF2.4×1200、AMHGFF2.4×1800、AMHGFF2.4×2300、AMHGFF1.8×600、AMHGFF1.8×1200、AMHGFF1.8×1800、AMHGFF1.8×2300;G型(鼠齿):AMHGFG2.4×600、AMHGFG2.4×1200、AMHGFG2.4×1800、AMHGFG2.4×2300、AMHGFG1.8×600、AMHGFG1.8×1200、AMHGFG1.8×1800、AMHGFG1.8×2300;H型(绝缘加长鳄口):AMHGFH2.4×600、AMHGFH2.4×1200、AMHGFH2.4×1800、AMHGFH2.4×2300、AMHGFH1.8×600、AMHGFH1.8×1200、AMHGFH1.8×1800、AMHGFH1.8×2300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钳头组件、弹簧软管和手柄组成。钳头组件和弹簧软管为06Cr19Ni10不锈钢,手柄为ABS树脂。抓钳各锯齿应清晰完整,不得有缺齿、烂齿等缺陷;抓钳的软管盘绕应紧密、平直,不应有明显的间隙和折曲;抓钳二片钳头张开角度应不小于90°,或张开两片钳头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6mm;抓钳钳头开闭应轻松灵活,不得有卡塞现象,当闭合时上下两片钳头应互相吻合,错位不得超过正常视力可见范围;抓钳各连接部位应能承受80N的轴向静态拉力,不断裂和脱落;抓钳应有一定的夹持力;抓钳应能360°旋转,在90°范围内不得有明显跳动现象;抓钳应无菌,环氧乙烷灭菌后放置七天,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ug/g;产品与人体接触部分细胞毒性反应应不大于1级、应无致敏、无皮内反应
适用范围
通过软性内镜钳道进入人体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抓取结石、异物或切除后的组织。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