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镜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20404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硬性光学内窥镜及导光束组成。接触人体材料采用符合YY0294.1标准中的M号不锈钢材料制成。产品成像应清晰,清晰范围不少于视场角直径的70%;产品的视场角为60°(允差15%);视向角为0°、30°(允差±3°);放大率≥1.5X;分别率≥3.51/mm;照度≥2000lx;产品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在常规条件下经药物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电气安全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附录C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配合冷光源用于对外耳道、中耳疾病的检查。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