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腔水封引流瓶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540295号
型号规格
3-1300、2-1300、3-1500、2-1500
结构及组成
产品分为三腔型、二腔型,由聚氯乙烯材料制造。三腔型由积液腔、水封腔和调压腔组成,含引流管、连通管、防倒流阀、水封加液接口、吸引接口、正压释放阀接口(3-1300型无)、调压管、水封管;二腔型由积液腔和水封腔组成,含引流管、连通管、防倒流阀、水封加液接口、吸引或排气接口、正压释放阀接口(2-1300型无)、水封管。产品的调压腔、密封性、内漏、牢固度、稳定性、抗冲击性、顺应性、正压释放阀、加液口等性能指标应符合企业注册产品标准的要求;产品应无菌,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气胸、胸腔积液及手术后需要进行闭式引流的病人。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