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修复体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630137号
型号规格
KM-H-II-I、KM-H-II-II
结构及组成
产品采用取得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口腔材料制成。KM-H-II型由金属支架、义齿基托、合成树脂牙组成,根据形状可分为KM-H-II-I型(II型全口总义齿)和KM-H-II-II型(II型局部义齿)。修复体所采用的合金硬度应不小于220HV;金属表面粗糙度Ra≤0.025um;树脂牙与基托联结应能承受15N压力不断裂;金属元素限定和生物性能指标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适用范围
主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