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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管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660043号
注册证编号
浙江善仁医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杭州市萧山区新街镇元沙村
生产地址
/
产品名称
胃管
管理类别
2
型号规格
普通(单腔)Ⅰ型(12Fr、14Fr、16Fr、18Fr、20Fr、22Fr、24Fr);双腔Ⅰ型(12Fr、14Fr、16Fr、18Fr、20Fr、22Fr、24Fr);双腔Ⅱ型(12Fr、14Fr、16Fr、18Fr、20Fr、22Fr、24Fr)
结构及组成
普通(单腔)Ⅰ型由单腔接头、胃管管道、X光不透线组成;双腔Ⅰ型和双腔II型由双腔双翻盖接头、胃管管道、X光不透线和导丝(选配)组成。普通(单腔)Ⅰ型和双腔Ⅰ型的管道及接头、双腔II型的接头采用医用聚氯乙烯制作;双腔II型管道采用医用聚氨酯制作;导丝手柄采用ABS塑料制作,导丝为304不锈钢;X光不透线采用医用聚氯乙烯显线材料制作。胃管管道的管体应手感柔软、富有弹性、表面应平滑、整洁,胃管接头头部表面应手感光滑、洁净;胃管中接头与管道的连接牢固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胃管中的管道应通畅,无堵塞现象;胃管内输入100KPa的气压,持续15s,应通畅、无堵塞、无泄露现象;X光不透线在10mm铝板覆盖下,在X射线下应能被显示;胃管管道应能承受15N的线性拉力而不断裂或分离;胃管接头与相应设备或者配件连接好后应能承受15N的线性拉伸分离力而不断裂或分离;胃管与相应设备或者配件连接好后,连接处应在50KPa的水压下2min无泄漏;胃管如采用环氧乙烷灭菌,产品出厂时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胃管应无菌、无粘膜刺激反应、细胞毒性应不大于1级、无迟发型超敏反应。
适用范围
供临床胃肠减压、十二指肠引流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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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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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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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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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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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2012.02.02
有效期至
2016.02.02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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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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