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660642号
生产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邵巷村姚北工业区经三路102号
结构及组成
呼吸过滤器由上盖、吸水纸、聚丙烯膜、下盖组成。产品应无菌、无急性全身毒性,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出厂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
适用范围
产品用于呼吸机及麻醉机管路中过滤0.5um以上细菌、微粒及增加气体湿化程度,也可以在肺功能检查时与肺功能检查设备配套使用,用于过滤病人带有0.5um以上细菌病原体的飞沫等有害物质来保护肺功能检查设备。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