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体温计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00365号
型号规格
BLIP-1、BLIP-2、BLIP-3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主机、体温探头、液晶显示屏及开关按键组成。产品接触人体部件采用材料制成。产品温度显示范围不窄于35.0℃~41.0℃,最大允许误差为±0.1℃;产品重复性误差≤0.2℃;产品具有低电压提示、记忆、测量完成提示、低温和超温提示、自动关机、防水等功能;产品与人体接触的部分细胞毒性不大于1级、无迟发型超敏反应和皮肤刺激;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供医疗部门或家庭做测量人体体温使用,可用于人体的腋下、口腔、直肠部位。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