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G800动态心电记录盒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10272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心电信号记录盒、心电导联线、存储CF卡、回放系统和分析软件组成。产品在标准灵敏度10格/mV时,灵敏度误差范围为±10%;产品在开始记录的1min之后的任意时刻,灵敏度变化量不超过1%/min,1h内的总变化量不超过10%;加入±300mV的直流极化电压,产品幅度变化量应在±10%范围内;各通道对50Hz正弦波的共模抑制比应大于75dB;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疗机构心内科对心脏病患者进行动态长时间监护记录。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