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10697号
型号规格
NSP-60A、NSP-60B、NSP-60C
结构及组成
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是人工耳蜗系统的非植入部分,由信号处理单元、传输线圈、电池仓(耳背式供电设备或体佩式供电设备)和电池仓连接导线组成。与皮肤接触的壳体材料细胞毒性反应应不大于1级,无皮内刺激反应,无致敏反应;产品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是人工耳蜗系统的非植入部分,与杭州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S-10系列人工耳蜗植入体配套使用。适用于12个月及以上年龄的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患者。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