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活组织取样钳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20382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拇指环、手柄、滑动把手、导向管、连接套、收紧管、护套管、润滑管、钢绳、弹簧软管/包塑弹簧软管、推拉杆、杯座、连接片、长销钉、钳子杯、顶针组成。拇指环、滑动把手采用ABS材料制成;包塑层采用聚乙烯(PE)材料制成;钳子杯采用0Cr17Ni4Cu4Nb材料制成;顶针采用0Cr18Ni9材料制成。钳头表面应光滑;刃口应完整、锐利;钳子杯二片张开角度应不小于90°;钳子杯的硬度为380HV~500HV;产品应无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ug/g;与患者接触部分材料应无致敏反应,无皮内反应,细胞毒性反应应不大于1级。
适用范围
用于通过软性内镜钳道进入人体自然腔道钳取活组织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