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手术钳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20591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钳头、手柄、延长杆三部分组成。头部零件应采用YY/T0294.1-2005规定的B型不锈钢和镍钛合金制造;带弯曲关节的头部能向上下或左右方向进行弯曲,弯曲角度≥25度,应轻松灵活;手术钳应具备良好的夹持能力;钳头零件经过热处理,不锈钢硬度为维氏硬度370HV0.2~510HV0.2
适用范围
产品用于内窥镜手术,在手术中起到解剖、抓取、分离组织和血管作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