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内窥镜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21058号
结构及组成
耳内窥镜由镜体、目镜罩、导光束插座组成。产品视向角分0°、30°和70°三种;工作长度90mm、视场角60°、有效景深范围3-100mm、视场中心角分辨力2.1C/C°)、内窥镜在工作距离处应成像清晰,在最大视场高度的70%位置上的平均角分辨力应不低于视场中心角辨力的90%;镜管部分
适用范围
产品适用于临床检查耳鼓膜,鼓室(鼓膜穿孔时)及外耳道的病变情况。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