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A型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60103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主机、辐射头(包括治疗板)组成。辐射头防护罩的前罩和后罩采用金属材料制造。产品配置的治疗板应无有害射线产生;治疗板的表面平均温度不低于180℃;单个治疗头的额定功率在治疗板上的分布应不大于25mw/mm2;加热器表面温度为320℃,误差±10%;辐射器产生的能量应主要分布在2μm-25μm;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和附录C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供采用电磁波辐射效应(热效应)进行治疗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